1、多人伤亡交强险分配
当交通事故致使多人伤亡时,假如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人民法院会根据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率来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法院会将涉及多个被侵权人的案件合并处置,若部分赔偿权利人已起诉,而部分尚未起诉,法院会主动告知未起诉的赔偿权利人有关状况,以保障其知情权和诉权。
2、交强险公司如何垫付医药费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假如肇事方无力或不愿垫付医药费,交强险公司可以承担垫付责任。
1.针对这一情境,受害人或肇事方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需要开具先行垫付的《道路交通事故抢救成本支付公告书》。交警部门在核实状况后,一般会出具该公告书。
2.持有公告书的受害人或肇事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垫付申请,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告后,一般会将垫付款项直接打款到医院账户。
3.假如肇事方拒绝赔偿,且受害人无力承担医药费,受害人还可以凭交警部门的证明、医疗单位的票据或病情证明,将肇事驾驶员和汽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需要法院“先予实行”保险理赔款进行垫付。
3、交强险垫付所需手续
在申请交强险垫付时,需要筹备一系列手续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针对这一情境,以下是需要筹备的材料清单:
1.基本材料:包含交强险的保单(电子保单或纸质保单均可)、被保险用户出具的索赔申请书、用户的身份证、驾照、行驶证与受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事故证明: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这类材料用于证明交通事故的真实性和责任划分。
3.医疗成本材料:医院开具的受害人伤残程度证明、医疗成本明细、成本原始凭证等,这类材料用于证明受害人的医疗救治状况和成本支出。
4.其他材料:记录交通事故状况的协议书、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缘由、损失状况的证明材料等,这类材料能够帮助保险公司全方位知道事故状况并作出垫付决定。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在申请垫付时,建议受害人或肇事方与保险公司维持交流,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